发布日期:2025-02-09 14:45 浏览次数:
为依法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强化社会舆论监督,督促用人单位遵守劳动保障法律、法规和规章,按照《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社会公布办法》规定,根据工作需要,烟台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现公布2024年第四季度第二批重大劳动保障违法行为,龙口一例:
龙口市聚美优品超市连锁店(个体工商户)拒不按照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的要求接受调查询问案
龙口市聚美优品超市连锁店(个体工商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92370681MAD8432L2X,注册地址:山东省烟台市龙口市东莱街道西大街南段东侧北数14号东莱街360号,法定代表人:王芳。
2024年8月12日,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接到投诉,反映龙口市聚美优品超市连锁店(个体工商户)拖欠劳动者劳动报酬。
2024年9月10日,龙口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依法对该单位下达《劳动保障监察调查询问通知书》,该单位未按要求接受调查询问,10月30日依法对该单位公告送达《劳动保障监察行政处罚决定书》,该单位逾期未履行。
据《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等有关规定和烟台市食品安全监督抽检计划安排,为进一步保障食品安全,烟台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开展了市级监督抽检732批次,根据食品安全标准检验和判定,其中食用农产品、餐饮食品、饮料、调味品、水产制品5大类食品10批次样品不合格,检出了微生物污染、食品添加剂超范围超限量使用、质量指标不达标、其他污染物等问题,详情见附件。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一)烟台开发区振华商厦有限公司长江路量贩超市店销售的海水虾,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二)龙口市东莱爱利斯烘焙店销售的桃酥(自制),铝的残留量(干样品,以Al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三)福山区清洋玉超压面店销售的馄饨皮(自制),脱氢乙酸及其钠盐(以脱氢乙酸计)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四)烟台高新区宝润粮油店销售的白芷,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
(五)福山区清洋金悦调味品店销售的良姜,二氧化硫残留量不符合食品安全标准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