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9-02 17:46 浏览次数:
家庭矛盾一直是引发悲剧的导火索,本案就是一起因家庭纠纷引发命案,福建一男子行凶后为毁灭证据,还拖累了自己的老父亲,实在是令人唏嘘,那么这起案件到底是如何发生的呢?
据了解,男子吴某系80后,福建三明大田县人,他和被害人张某(殁年35岁)系夫妻关系。
二人婚后曾因婚外情及家庭琐事等缘故,多次发生争执,2018年4月29日晚上,时年35岁的吴某在大田县住处发现张某与他人手机视频聊天,怀疑张某和情人在联系
,二人发生争吵,吴某手持砸断的木椅棍先后敲击张某腿部,左侧腋下,身体躯干,手臂,头部等部位,直至张某不动才停止,因害怕张某会喊叫,呼救,就用塑料软管捆绑张某身体,用红领巾捆嘴巴,用手套,枕头捂嘴鼻,用绳子勒颈部。
后吴某打电话问其父亲索要摩托车钥匙,其父回家将摩托车钥匙给吴某,看见张某躺在地板上,吴某告知父亲其打死了张某,其父应其要求找来编织袋和木板,并帮助吴某将尸体装进编织袋和擦拭嗲办事血迹,后在地下车库,其父又帮助其将尸体抬至摩托车后排上,其父从地下车库返回小区上来时遇见公安民警,因担心吴某想不开会自杀,遂要求民警往湖美乡方向去追吴某,次日凌晨,吴某驾驶摩托车载着张某尸体往湖美乡行驶,接到妹妹电话劝解后意欲投案,返回途中被前来抓捕的公安民警截获。
2018年12月3日,该案在福建省三明市中级人民一审判决,被告人吴某犯故意杀人罪,被判处无期徒刑,剥夺权利终身,其父犯帮助毁灭证据罪,被判处有期徒刑8个月!
认为,吴某故意杀人犯罪,手段残忍,情节恶劣,后果特别严重,属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应依法惩处,鉴于其有自首情节,本案又系夫妻间矛盾引发的犯罪,且被害人对引发本案存在过错,吴某又系一时气愤而犯罪,对吴某不宜适用死刑……
宣判后,吴某不服上诉,2019年10月18日,该案经过福建省高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冲动是魔鬼,即使被害人有错在先,也不是其丈夫行凶杀人的理由,其实两个人的婚姻,若是到了不可调和的地步,那么离婚或许也比这样的结果好得多。借此案例,也提醒大家,遇事三思而后行,切莫冲动滋事,玉石俱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