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4-07-13 12:00 浏览次数:
东南网7月6日讯(通讯员 邓霏 记者 李牧晨)为维护暑期道路运输市场秩序,保障群众出行安全,7月4日,三明高速执法支队二大队将乐中队在福银高速公路将乐收费站开展客运包车执法检查时,发现一辆闽G牌照的旅游包车存在问题。
执法人员在检查中发现,驾驶员提供的包车合同上日期有明显涂改痕迹,经过执法人员再三询问,驾驶员承认:因这趟出车比较匆忙,没有来得及办理包车合同。随后,执法人员对驾驶员进行普法和安全教育,并依据《福建省道路运输条例》的相关规定,对该车所属闽通长运有限公司泰宁分公司给予罚款的行政处罚。
同时,将乐中队所属二大队约谈了该车所属企业负责人,督促其落实客运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加强对旅客运输相关从业人员普法和安全教育,切实保障暑期旅客出行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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