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布日期:2023-11-21 14:04 浏览次数:
大田县已成立闽湖湖美库区网箱养殖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和工作指挥部,成立由县生态执法局、县公安局、县交通局、县畜牧兽医水产中心等9个执法部门组成的综合执法组常驻闽湖,开展闽湖库区网箱养殖综合执法工作。
自2018年4月1日起,我县将对闽湖库区整个大库进行封闭禁止鱼饲料等所有生产资料进入库区。
县综合执法工作主要对2018年7月1日后未拆除上岸的网箱及附属设施,依法强制清理。
闽湖大面积的网箱养殖不仅侵占了汛期行洪道,大量养殖还会将粪污及残留的饵料、鱼药污染水体。近年来一些养殖户在闽湖中进行大量的网箱养殖,致使水质富营养化和水环境质量下降。
当前,养殖网箱在成鱼出售后必须自行拆除,不主动拆除的,依法。对擅自新增网箱、新下鱼苗的,一经发现核实,立即取消该养殖户大库收益分红,其网箱及附属设施不予收购和奖励,并予以立案查处和。